珠海市市政管理有关法规-珠海市城市管理局(今日推荐)

2023-10-25 15:20:03 / 12:10:40|来源:巧家县信息

珠海市市政管理有关法规

结合《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分级管理方案》对有条件的工业、仓储、物流及新型产业用地,在区域评估基础上,珠海市人自然资源会同各区、商务等审核,明确拟出让。第一条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珠海市人民政府加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把珠海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

(一)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市政设施(含城镇的防洪排涝、市政排水、污水污泥处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燃气与地下管线、林业与湿地、森林防火、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工作的法。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市政府对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一致的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对《珠海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根据《中华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参考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规范临时用地的使用,国家制止乱占地、滥用地等违法违规现象珠海市市政服务中心,根据《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保持市政设施完好,提高市政管理水平和养护质量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窗口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建设部颁布的《市政设施。(含会) 【发布日期】2003.04.23 【实施日期】2003.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珠海市会公告 (第 1 号) 《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各有关单位: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6 号)第十三条规定,地方标准应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珠海市市政排水设施管理养护规范》市级地方标准(见附件1),现将地方标准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3日。

珠海市市政管理有关法规

第一条 为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因地制宜促进资源节约利用珠海市政网,改善人居环境珠海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根据相关法律、行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珠海市政府关于加强国有空闲地管理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珠府[2015]12 号 【发布】珠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1.26 【实施日期】2015。

取消 发布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法律顾问考试注意什么细节 |公寓短租合同一个月怎么写 |专项法律顾问费用多少 |村居法律顾问管理盲区 |作为法律顾问有什么优势 |